根据《2025年下半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才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5〕57号)有关要求,现将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才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00-16:00;具体复审岗位安排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AA1 |
创伤外科医师(急诊外科方向) |
AA2 |
急诊内科医师 |
AA3 |
超声医学科医师 |
2.资格复审地点: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和风路1000号)6号楼(综合楼)10楼第四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其中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有效二代身份证。
4.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实足年限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2.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
3.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5.资格复审时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缺失,须在2025年12月10日17:00前补齐材料,否则视为复审不通过。
6.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资料,请代审人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审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8.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联系电话:0510-68088810、68088809。